分子式: |
C3H6O |
分子量: |
58.08 |
有害物成分: |
丙酮 |
健康危害: |
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
燃爆危险: |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中国MAC(mg/m3): |
400 |
前苏联MAC(mg/m3): |
200 |
TLVTN: |
OSHA 1000ppm,2380mg/m3; ACGIH 750ppm,1780mg/m3 |
TLVWN: |
ACGIH 1000ppm,2380mg/m3 |
监测方法: |
气相色谱法;糠醛分光光度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 |
熔点(℃): |
-94.6 |
沸点(℃): |
56.5 |
相对密度(水=1): |
0.80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00 |
饱和蒸气压(kPa): |
53.32(39.5℃) |
燃烧热(kJ/mol): |
1788.7 |
临界温度(℃): |
235.5 |
临界压力(MPa): |
4.72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0.24 |
闪点(℃): |
-20 |
引燃温度(℃): |
465 |
爆炸上限%(V/V): |
13.0 |
爆炸下限%(V/V): |
2.5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是基本的有机原料和低沸点溶剂。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 |
急性毒性: |
LD50:5800 mg/kg(大鼠经口);2000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3950μg ,重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395mg,轻度刺激。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 |
危险货物编号: |
31025 |
UN编号: |
1090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