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8月起,我国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这样一项正当举措,却被个别境外媒体恶意解读。事实上,此次采取出口管制的目的意义,正如我国官方媒体所述——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
早在2009年,一则某世界矿业巨头公司在华员工被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曾引发境内外广泛关注。这几名员工均是该公司中国区铁矿石部门的雇员。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取其办公电脑数据发现,其中存有数十家中国钢铁企业的详细技术分析、各生产流程的准确参数。正是因为这些核心数据的泄漏,曾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该案的成功破获有力维护了国家资源安全,避免了更大损失。
从十多年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破获涉资源安全重要案件,到今天,国家对重要矿产资源实施出口管制,我国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决心是一以贯之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合法之举。镓、锗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依法实施出口管制,确保其用于合法用途,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为了更好履行国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规定,国家可以对两用物项等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相关的货物实施出口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为维护国家安全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出口。在上述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我国在管制措施发布前,还通过正常渠道向相关国家进行了预先通报,公正、合理、非歧视,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
——这是确保自身发展的合理之举。我国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进口国和消费国,现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使得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攀升。与此同时,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大国博弈加剧,全球政经格局深刻调整,必须更好统筹资源发展和安全、开发和保护、当前和长远,提升资源安全和保障水平,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管制措施合情、合理,不容任何人指责。
——这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正当之举。发达国家大多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实施管控措施。美国、欧盟都把镓、锗列入了关键矿产目录清单并加以“特别关注”,美欧主导的出口管制多边机制“瓦森纳安排”管制清单将镓和锗纳入了出口管制范围。WTO多个协定也都规定了“安全例外”条款,对成员国采取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措施予以支持。多年来,我国向全世界提供的镓、锗产量比重大大超过我国占全世界的储量比重。在这样的情形下,采取管制对出口加以适当控制,减少战略性资源流失,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依据十分清晰。
无论是从人类发展的历史视角来看,还是从国家兴衰的世界眼光来看,资源能源既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更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国家安全的保障。早在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便提出构建包括资源安全在内的国家安全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包括资源在内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能源资源安全。
资源能源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只有把能源资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才能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