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台湾省环保部门宣布,台湾的餐馆、零售店和公共机构将于2023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聚乳酸(PLA)制成的餐具,包括盘子、便当容器、杯子,聚乳酸是一种植物基生物塑料。
环保部门表示,根据新规定,违反者将被处以新台币1200元~6000元(合约279元~1392元人民币)的罚款。
2002年,台湾首先在八个场所禁止使用塑料餐具,包括公共机构、公立和私立学校、百货商店和购物中心、大卖场、超市、便利店、快餐连锁店和餐馆。
该条例于2006年修订,禁止向在学校和公共机构现场用餐的人分发含有塑料以外材料的一次性餐具。
环保部门称,最初PLA餐具不包括在内,因为它被认为比其他类似材料更容易生物降解,但后来发现PLA仅在特定条件下会迅速分解。
此外,目前在台湾没有合适的回收PLA的设施,PLA也被与聚苯乙烯(PS)混淆,导致环境危害,它补充说。
2019年,进一步修订了法规,禁止在公共机构、学校食堂、百货商店和购物中心以及快餐连锁店使用塑料吸管(非PLA制成)。
它还禁止在上述八个场馆分发由任何材料制成的一次性餐具。
环保部门称,该条例草案于2月1日公布,经过6个月的公众评议期后,将于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