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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 “一刀切” 做好秋冬季污染防治工作
2019.10.21 点击595次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方案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答: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 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 2 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 90% 以上,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与去年一脉相承,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 “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 A 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 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问: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城市秋冬季攻坚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答:李 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重点地区细颗粒物 (PM2.5) 浓度继续下降。今年 1-9 月,“2+26”城市 PM2.5 平均浓度 54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上升 1.9%,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国家气候中心最新监测显示,观测史上罕见的超长 “厄尔尼诺现象” 将持续到今年底,今年极有可能成为史上全球平均气温最高的年份之一。受此影响,今年秋冬季北方风速小,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强度偏弱,可能出现雾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的情况,进一步增加了约束性指标完不成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努力,用更多的减排量来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才有可能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因此,我们在确定 2019-2020 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既考虑与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相衔接,又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可操作性。依据各城市上个秋冬季 PM2.5 浓度值与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分别进行分档,设定各档改善目标,上个秋冬季 PM2.5 浓度越高、累计下降幅度越小、本秋冬季目标越高。同时,适当考虑各城市减排潜力,污染重的多削减,改善幅度小的多削减,重点城市多削减。三项改善目标之和作为城市的空气质量总目标。在各城市 2018-2019 秋冬季重污染天数的基础上,各城市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等同于 PM2.5 浓度下降幅度,设定重污染天数目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9-2020 年秋冬季 PM2.5 浓度同比下降 4% 左右,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 6%。

问:《方案》在减少排放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方案》强调标本兼治,其中,“本”就是指结构调整和企业深度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业结构重,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企业深度治理还有较大空间。为此,《方案》提出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 2019 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是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特征,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 “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 实施治理,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三是坚决治理 “散乱污” 企业。各城市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明确 “散乱污” 企业分类处置条件。提升改造类企业要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 “散乱污” 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四是高标准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严把工程质量,选用成熟先进的技术,严防 “豆腐渣” 工程。企业改造完成后,要严格开展评估监测,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半岛bd体育手机客户端 清洁运输全面满足相关要求的才能认定为超低排放。

五是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 “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 的原则,加大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力度。

六是强化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在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替代; 按照 “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 要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问:《方案》在保障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以往的经验表明,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最关键的举措,对降低 PM2.5 浓度的贡献率达 1/3 以上。在清洁取暖推进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二是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 “煤改气” 户数;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取有舍,重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 五是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今年秋冬季,为完成散煤治理任务,将清洁取暖这件为民造福的事办好,《方案》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务。各地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合理制定 2019 年散煤治理计划,“自下而上”确定散煤治理任务。根据各地上报,2019 年 10 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 524 万户。各地散煤治理任务中,“煤改电”、集中供热、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例超过 50%,更加突出多种方式替代,较大程度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

二是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 2019 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倾斜,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 “压非保民” 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对 “煤改电” 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 “2+26” 城市做到全覆盖,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居民 “煤改气” 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各地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四是严防散煤复烧。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散煤复烧问题。地方政府依法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从供应侧管住煤炭流入。同时,要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问:《方案》中针对移动源污染防治提出哪些具体举措?

答:当前,我国移动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北京 2018 年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移动源污染排放占比高达 45%。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贡献率会更高。秋冬季攻坚战期间,推进柴油货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各地要对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进行摸排,对工程进度滞后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分类提出整改方案。

二是大力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严格落实禁止汽运煤集港以及推进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 “公转铁” 政策。要求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 80% 以上。

三是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 “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2019 年 12 月底前,淘汰数量应达到任务量的 40% 以上。

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各地要按要求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设排放检测站(点),重点单位入户检查实现全覆盖。

五是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各地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以及船舶用油等监督检查力度。

六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各地 2019 年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每月抽检率不低于 10%。

问:《方案》中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明确要求,是改善空气质量的必要手段,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9-2020 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以《指导意见》为基础开展,从以下四个方面督促重点区域城市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抓手。

一是应急减排措施要全覆盖。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要求,按照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针对涉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依法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要做到减排措施无死角、应急期间共担责。

二是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指导意见》明确,对钢铁、焦化等 15 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一方面鼓励“先进”,让治理水平好的企业受益,另一方面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

三是坚持减排措施可行可查。要求各地在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时,要坚持 “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按照《指导意见》中各行业的减排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措施,落实到具体减排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切实实现“削峰降速” 效果。

四是继续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各城市应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本地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当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应按照预警提示信息,及时组织所辖地市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发布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果断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问:《方案》中提出,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截至 2018 年底,全国 80% 以上燃煤机组完成改造,重点区域基本全部完成,初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燃煤电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大幅削减,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

超低排放采用的低低温电除尘、复合塔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等技术,在有效控制常规污染物的同时,对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也有很好协同去除效果。测试结果显示,超低排放改造后,平均排放浓度低于 10 毫克 / 立方米。烟气排放到大气后,由于环境空气温度低,烟气冷凝及凝结后,形成大量凝结水滴对光线产生折射、散射,视觉上形成 “白色烟羽”。对于治理设施质量合格的超低排放机组来说,排放的“白色烟羽” 成分以水雾为主,污染物浓度很低。目前,各地烟羽治理主要采用冷凝、加热等技术,通过改变烟气温度、湿度,从视觉上消除烟气颜色,属于“美容”,实际上对控制污染物排放作用不大,反而增加能耗,间接增加污染物排放。为此,我们在《方案》中明确,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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