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生态环境部对雅富顿添加剂(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2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及富士胶片和光纯药制膜材料(无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8份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在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556287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2018年第9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明细表
建议批准的常规申报登记证变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