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悉,焦作鸽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鸽德新材)因环境违法被罚款12万元。事件回放:鸽德新材2017年7月5日收到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区环罚决字[2017]第13号),相关信息显示:
被处罚事项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06月2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增加2条梭式窑、1套红外烘干设备、1条烘干窑、3台间歇搅拌机、1台压力机,导致性质、规模发生变化,没有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新增设备有使用痕迹。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规定。根据公司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公司此事件不属于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情况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生产;
(2)限期三月内补办“环评”手续;
(3)罚款12万元整。
整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第一时间责成管理层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公司及下属各分厂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已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并按规定期限缴纳了罚款。此次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