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将国际环境公约转化国内法规的条例,为我国履行《议定书》、实现ODS淘汰及管控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工作依据,为国家提供了一个全面有效管理ODS的框架和体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 50 条,其中修改 37 条,新增 13 条,删除 4 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根据《基加利修正案》...[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