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粤府〔2014〕4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由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估。评估结果由企业政府采购市场行为数据生成,公司荣获2018年广东省政府采购企业信评估广东省政府采购企业信用AAA级认证,特此通知。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