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C5H10O2 |
分子量: |
102.15 |
有害物成分: |
四氢-2-呋喃甲醇 |
健康危害: |
对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接触后能引起头痛、头晕、恶心等。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具强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3- 硝基-N-溴酞酰亚胺发生爆炸性反应。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在清除液体和蒸气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避免产生烟雾。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酸酐、酰基氯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酸酐、酰基氯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吸湿性液体。 |
熔点(℃): |
<-80 |
沸点(℃): |
178(99.06kPa) |
相对密度(水=1): |
1.0485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5 |
饱和蒸气压(kPa): |
0.31(39℃) |
闪点(℃): |
75(O.C) |
引燃温度(℃): |
282 |
爆炸上限%(V/V): |
9.7 |
爆炸下限%(V/V): |
1.5 |
溶解性: |
可混溶于水醇、醚、丙酮、苯。 |
主要用途: |
用作纤维素、聚苯乙烯、酚醛树脂等的溶剂,用于制造酯类、增塑剂及作为化学中间体。 |
其它理化性质: |
1.4520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强酸、酸酐、酰基氯。 |
急性毒性: |
LD50:2500 mg/kg(大鼠经口);2300 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20mg/24 小时,中度刺激。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