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CAS: | 7723-14-0 |
名称: | 白磷 黄磷 phosphorus white phosphorus yellow |
分子式: | P4 |
分子量: | 123.90 |
有害物成分: | 白磷 |
健康危害: | 急性吸入中毒表现有呼吸道刺激症状、头痛、头晕、全身无力、呕吐、心动过缓、上腹疼痛、黄疸、肝肿大。重症出现急性肝坏死、中毒性肺水肿等。口服中毒出现口腔糜烂、急性胃肠炎,甚至发生食道、胃穿孔。数天后出现肝、肾损害。重者发生肝、肾功能衰竭等。本品可致皮肤灼伤,磷经灼伤皮肤吸收引起中毒,重者发生中毒性肝病、肾损害、急性溶血等,以致死亡。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消化功能紊乱、中毒性肝病。引起骨骼损害,尤以下颌骨显著,后期出现下颌骨坏死及齿槽萎缩。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 |
燃爆危险: | 本品属自燃物品,高毒,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立即涂抹2%~3%硝酸银灭磷火。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或用1:5000高锰酸钾洗胃。洗胃及导泻应谨慎,防止胃肠穿孔或出血。就医。 |
危险特性: | 白磷接触空气能自燃并引起燃烧和爆炸。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在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发生爆炸。其碎片和碎屑接触皮肤干燥后即着火,可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化磷。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橡胶防护服、胶鞋、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自给式呼吸器灭火。灭火剂:雾状水。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水、潮湿的沙或泥土覆盖。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于水或矿物油中。大量泄漏: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应保存在水中,且必须浸没在水下,隔绝空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中国MAC(mg/m3): | 0.03 |
前苏联MAC(mg/m3): | 0.03 |
TLVTN: | ACGIH 0.02mg/m3 |
监测方法: | 气相色谱法;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毒物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黄色蜡状固体,有蒜臭味,在暗处发淡绿色磷光。 |
熔点(℃): | 44.1 |
沸点(℃): | 280.5 |
相对密度(水=1): | 1.82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4.42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76.6℃) |
燃烧热(kJ/mol): | 3093.2 |
临界温度(℃): | 721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30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微溶于苯、氯仿,易溶于二硫化碳。 |
主要用途: | 用作特种火柴原料,以及用于磷酸、磷酸盐及农药、信号弹等的制造。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酸类、卤素、硫。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光照。 |
急性毒性: | LD50:3.03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
危险货物编号: | 42001 |
UN编号: | 2447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黄磷顶面须用厚度为15厘米以上的水层覆盖);装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容器(用塑料瓶时必须再装入金属容器内)。物品必须完全浸没在水中,严封后再装入坚固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若使用小开口钢桶包装,须经铁路局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