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C3H4 |
分子量: |
40.06 |
有害物成分: |
丙二烯 |
健康危害: |
有单纯窒息、麻醉和刺激作用。吸入后引起头痛、头晕、倦睡、流涎、呕吐、神志不清。可因缺氧而窒息死亡。眼和皮肤接触液态本品,可致冻伤。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
眼睛接触: |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是非常活泼的物质, 容易产生聚合。在200kPa大气压下可发生爆炸性分解。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重金属粉末、汞及其化合物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碱类、重金属粉末、汞及其化合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前苏联MAC(mg/m3): |
100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气体, 略带甜味。 |
熔点(℃): |
-146 |
沸点(℃): |
-34.5 |
相对密度(水=1): |
1.79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1.42 |
饱和蒸气压(kPa): |
905.77(21℃) |
闪点(℃):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13.0 |
爆炸下限%(V/V): |
2.1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易溶于乙醚。 |
主要用途: |
作为活性中间体。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碱、铜、银、汞及其化合物。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对鱼类和水体要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危险货物编号: |
21021 |
UN编号: |
2200 |
包装类别: |
Z01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重金属粉末、汞及其化合物、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