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KCN |
分子量: |
65.11 |
有害物成分: |
氰化钾 |
健康危害: |
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吸入、口服或经皮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mg即可引起猝死。非骤死者临床分为4期:前驱期有粘膜刺激、 呼吸加深加快、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粘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长期接触小量氰化物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眼及上呼吸道刺激。可引起皮疹、皮肤溃疡。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高毒,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
危险特性: |
不燃。受高热或与酸接触会产生剧毒的氰化物气体。与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反应剧烈, 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遇酸或露置空气中能吸收水分和二氧化碳分解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水溶液为碱性腐蚀液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氰化氢、氧化氮。 |
灭火方法: |
本品不燃。发生火灾时应尽量抢救商品,防止包装破损,引起环境污染。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砂土。禁止用二氧化碳和酸碱灭火剂灭火。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次氯酸盐溶液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
中国MAC(mg/m3): |
0.3[HCN][皮] |
TLVTN: |
OSHA 5mg[CN]/m3[皮] |
TLVWN: |
ACGIH 5mg[CN]/m3[皮] |
监测方法: |
异菸酸钠-巴比安酸钠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毒物时,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隔离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
主要成分: |
含量: 工业级≥92.0%。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结晶或粉末,易潮解。 |
熔点(℃): |
634.5 |
相对密度(水=1): |
1.52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临界温度(℃): |
无意义 |
临界压力(MPa):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乙醇、甘油,微溶于甲醇、氢氧化钠水溶液。 |
主要用途: |
用于提炼金、银等贵重金属和淬火、电镀,及制分析试剂、有机腈类、医药、杀虫剂等。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酸类、水。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急性毒性: |
LD50:5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
废弃处置方法: |
加入强碱性次氯酸盐,反应24小时后,再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01 |
UN编号: |
1680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装入塑料袋,袋口密封,再装入厚度不小于0.75毫米的坚固钢桶中,桶盖严密卡紧,每桶净重50公斤;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但玻璃瓶外须加塑料袋。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